警察職權行使法第 4 條第 2 項規定,若警察未依第一項表明身分或告知事由,人民得拒絕其職權行使。此賦予人民拒絕權的主要立法目的,最接近下列何者?
A強調警察必須詳細解釋行使職權的所有法律細節
B廣泛保障人民在面對公權力時不受任何干預的基本人權
C使民眾能確認執法者身分,避免遭仿冒警察身分者侵害權益正確答案
D提供人民挑戰警察執法行為適法性的初步程序
答案與詳解
立法理由明白指出:要求表明身分與告知事由,是為避免民眾遭假冒警察者詐騙或侵害權益,讓民眾能確認執法者真實身分。這是條文的核心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