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共同海損事件後,若貨物之價值,於託運時為不實之聲明,使聲明價值與實在價值不同時,則計算共同海損之補償額及分擔價值時,下列何者正確?
A其共同海損犧牲之補償額以金額低者為準,分擔價值以金額高者為準正確答案
B其共同海損犧牲之補償額以金額高者為準,分擔價值以金額低者為準
C不能列入共同海損犧牲
D均依實在價值為主
答案與詳解
正確。依海商法第119條,聲明價值高於實在價值者,以實在價值為準(補償額低);聲明價值低於實在價值者,以聲明價值為準(補償額低、分擔額高)。核心精神是懲罰不實聲明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