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船租賃契約(bareboat charter)與論時傭船契約(time charter party),其法律性質有何差異?
A無差異,兩者本質都是租賃契約
B無差異,兩者本質均是運送契約
C前者為租賃契約,因為船舶之占有與管領,移轉給承租人,而後者並未移轉,船舶所有人仍透過僱用之船長、海員而占有與管領船舶,其本質為運送契約正確答案
D前者為附帶船長、海員之運送契約,而後者為由船舶所有人附帶提供船長、海員之船舶租賃契約
答案與詳解
正確。光船租賃由承租人僱用船員,移轉占有管領,屬租賃契約;論時傭船由船東僱用船員,未移轉占有,屬運送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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