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有關船體保險的理賠規定何者錯誤?
A部分損害未修復之補償額,以船舶因受損所減少之市價為限。但不得超過所估計之合理修復費用
B保險期間內,船舶部分損害未修復前,即遭遇全損者,不得再行請求部分損害未修復之補償額
C船舶部分損害之計算,以其合理修復費用為準。但每次事故應以保險金額為限
D被保險人,自船舶發生損害日起,一個月內不將船舶所受損害通知保險人或其代理人時,視為無損害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敘述錯誤,為本題正解。依據協會船體條款(ITC-Hulls),被保險人若未於事故發生後12個月內通知保險人,保險人始免除賠償責任;我國保險法第58條則規定應於知悉後5日內通知。並無「一個月內不通知視為無損害」之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