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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大意105 年第 28 題單選題考點:胎兒當事人能力考點:當事人與訴訟能力

下列何者無民事訴訟的當事人能力?

A胎兒
B受監護宣告之人
C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會正確答案
D地方機關
答案與詳解
C
正確答案
民事訴訟當事人能力以權利能力為原則,胎兒與機關有特別規定;董事會僅為公司內部機關,無當事人能力。

逐選項解析

A胎兒胎兒當事人能力✕ 錯誤
依民訴法第40條第2項,胎兒關於其可享受之利益,有當事人能力。
B受監護宣告之人當事人與訴訟能力✕ 易錯陷阱
自然人有權利能力即有當事人能力。受監護宣告僅影響訴訟能力,不影響當事人能力。
C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會✓ 正確
D地方機關✕ 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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