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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大意10538單選題

甲、乙為夫妻,生育一女戊,甲尚有寡母丙及弟丁。數日前甲車禍身亡,留有遺產360萬元。關於遺產之繼承,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180萬元 丙120萬元 丁90萬元 戊360萬元正確答案
B乙180萬元
C丙120萬元
D丁90萬元
答案與詳解
A
正確答案
本題應由配偶乙與第一順序繼承人女兒戊共同繼承,各得180萬元;丙、丁均無繼承權,官方答案A不正確。

為什麼答案是 A

錯。此選項同時把乙、丙、丁、戊都列為繼承人,違反繼承順序規定。只要有第一順序之直系血親卑親屬戊存在,第二順序之母丙與第三順序之弟丁即不得繼承;且各金額合計亦超過遺產總額360萬元。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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