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某甲於網路公開撰文批評身為某企業總裁乙「官商勾結」,但經查並無此事。某甲之言論是否受憲法第11條之保障而得免於誹謗罪責?
A某甲所批評者為公眾人物,故受最高程度之憲法保障,絕對免責
B某甲若事前有查證,有相當理由確信其指控為真實,則即使有錯誤,亦受憲法保障正確答案
C某甲之批評僅於其「能證明為真實」之情形,方受憲法保障
D名譽重於言論自由,故某甲之批評不得免責
答案與詳解
釋字509號核心:行為人只要依其所提證據資料,有相當理由確信為真實,即不能以誹謗罪相繩,不以能證明言論內容確屬真實為必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