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事務官受檢察官之指揮處理事務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實施搜索、扣押、勘驗或執行拘提
B詢問告訴人、告發人、被告、證人或鑑定人
C襄助檢察官執行實施偵查、提起公訴、實行公訴、協助自訴、擔當自訴及指揮刑事裁判之執行之職權
D協助檢察官辦理法律問題之分析、資料之蒐集及書類之草擬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錯誤敘述(本題正解)。「辦理法律問題之分析、資料之蒐集」屬於「檢察官助理」(法院組織法第66-5條,113年修法新增)或「法官助理」(第12條)的法定職責,並非檢察事務官的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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