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身障五等-庭務員類科法院組織法大意(包括法庭席位布置規則、法庭旁聽規則、臺灣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或分院臨時開庭辦法、法庭錄音錄影及其利用保存辦法、法院便民禮民實施要點)107 年第 3 題單選題
合議審判,以庭長充審判長;無庭長或庭長有事故時,應如何充審判長?
A院長指派其他庭庭長充之
B由庭員互選充之,票同以年長者充之
C以庭員中資深者充之,資同以年長者充之正確答案
D以年終事務分配會議所定代理順序之庭長代理充之
C正確答案
合議庭無庭長時,依資深→年長順序由庭員充審判長。
為什麼答案是 C
正解。法組法規定:無庭長或庭長有事故時,以庭員中資深者充之,資同以年長者充之。標準順序:資深 → 年長。
考點:審判獨立考點:客觀標準考點:審判長遞補考點:名詞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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