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聯招 國貿政府採購法規、商事法102 年第 26 題單選題考點:匯票付款人(相對必要)考點:付款地(相對必要可補充)
依照票據法之規定,下列何者為匯票絕對必要記載事項,如有欠缺,則該票據無效?
A付款人
B付款地
C受款人
D無條件支付之委託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匯票絕對必要記載事項欠缺則票據無效;票據法第24條規定,「無條件支付之委託」為匯票絕對必要記載事項之一,付款人、付款地、受款人雖列於應記載事項,但欠缺時依法有補充推定規定,不致使票據無效。
逐選項解析
A付款人匯票付款人(相對必要)✕ 易錯陷阱
付款人(票據法第24條第1項第3款)雖為匯票特有且重要的記載事項,但同條第4項規定『未載付款人者,以發票人為付款人』,設有補充規定,故付款人欠缺不致使匯票無效,屬相對必要記載事項,非絕對必要。
B付款地付款地(相對必要可補充)✕ 錯誤
付款地(票據法第24條第1項第6款)屬相對必要記載事項,依同條第5項規定『未載付款地者,以付款人之營業所、住所或居所所在地為付款地』,欠缺時依法補充,不因此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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