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聯招 國貿政府採購法規、商事法102 年第 39 題單選題考點:保險遲延利息考點:民法vs保險法
保險人因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致未能於約定或法定期限內給付賠償金額者,應給付之遲延利息為何?
A年利 4 厘
B年利 5 厘
C年利 6 厘
D年利 1 分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保險人可歸責之遲延給付,應加計年利1分(10%)之遲延利息,保險法明文規定,高於一般民法利率。
逐選項解析
A年利 4 厘保險遲延利息✕ 錯誤
年利4厘(4%)並非保險法規定之遲延利率,屬錯誤數值,無對應法律依據。
B年利 5 厘民法vs保險法✕ 易錯陷阱
年利5厘(5%)為民法第203條法定利率,常見混淆來源,但保險法另有特別規定,應優先適用。
立即註冊,看完整詳解
這題的完整詳解,註冊就能看 · 每天 2 題免費
精選詳解- 完整逐選項解析
- 秒殺解題技巧與破題關鍵
- 關鍵知識表整理
- 陷阱與易錯提醒
- 同考點歷屆題庫連續刷題與錯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