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刑法第 29 條,教唆犯之成立以被教唆人「著手實行」為必要(限制從屬性)。乙僅萌生犯意即因車禍住院,未著手,甲不成立教唆犯,亦不成立其他犯罪。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