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艦艇在我國海域巡邏時,遭遇有敵意之他船機槍掃射,並對海巡艦人員造成生命危害。前述狀況經海洋委員會最高層級長官同意現場指揮官使用二○機砲,該採取以下何項措施反制敵船?
A機砲仍備便
B採警告射擊
C對船體射擊正確答案
D應予以擊毀
C正確答案
遭機槍攻擊且獲最高層級同意使用20機砲反制,應採對船體射擊(階段性武力)
為什麼答案是 C
敵船已實施武力攻擊造成人命危害,依比例原則對船體射擊可有效壓制、癱瘓敵船航行能力,達到反制目的又不至於立即擊毀,符合必要性與最小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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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遭機槍攻擊且獲最高層級同意使用20機砲反制,應採對船體射擊(階段性武力)
武力使用「比例原則」:警告→船體→擊毀,敵船已造成生命危害但仍以制止為目的,對船體射擊最符比例
逐選項分析
A✕
題幹已明示「最高層級長官同意使用20機砲」,代表已進入實際使用階段,僅備便而不射擊等於未執行命令,不符情境。
B✕ 陷阱
警告射擊為更前階段的手段。敵船已持機槍掃射造成生命危害,警告射擊已不足以反制,且反制命令已下達,再警告屬武力不足。
C✓ 正確
敵船已實施武力攻擊造成人命危害,依比例原則對船體射擊可有效壓制、癱瘓敵船航行能力,達到反制目的又不至於立即擊毀,符合必要性與最小侵害。
D✕ 陷阱
擊毀為最終極手段,須達「非擊毀無以自保」程度。本題雖有生命危害,但反制目的為制止攻擊,優先採船體射擊癱瘓對方,擊毀違反最小侵害原則。
海巡艦艇武力使用層級(階段漸進)
| 階段 | 手段 | 啟動時機 | 核准層級 |
|---|
| 1 | 機砲備便 | 發現可疑、敵意船舶 | 現場指揮官 |
| 2 | 警告射擊 | 對方不聽制止、有威脅 | 艦長/上級 |
| 3 | 對船體射擊 | 對方攻擊造成人命危害 | 海委會最高層級 |
| 4 | 擊毀敵船 | 非擊毀無以自保 | 最高層級特許 |
考生看到「生命危害」容易直覺選 D 擊毀,但武力使用須符比例原則——反制目的是制止攻擊而非殲滅。獲准使用 20 機砲 ≠ 必須擊毀,對船體射擊已足以達到反制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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