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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考試四等考試-財稅行政類科稅務法規概要11217單選題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2條規定,有關特種飲食業之營業稅稅率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有陪侍服務之茶室之營業稅稅率為35%正確答案
B酒家之營業稅稅率為25%
C夜總會之營業稅稅率為15%
D有娛樂節目之餐飲店之營業稅稅率為15%
答案與詳解
A
正確答案
特種飲食業營業稅率:酒家/有陪侍茶室25%、夜總會/有娛樂節目餐飲店15%。有陪侍茶室是25%不是35%。

為什麼答案是 A

錯誤敘述(即本題要選的答案)。有陪侍服務之茶室稅率應為25%,非35%。營業稅法第12條特種飲食業最高稅率僅25%,沒有35%這個級距。

考點:陪侍茶室25%考點:酒家25%考點:夜總會15%考點:娛樂餐飲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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