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業郵政人員士級晉佐級-業務類郵政法規大意(包括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及郵件處理規則)114 年第 10 題單選題
郵件處理規則,有關郵件投遞及郵資收取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因收件人或代收人地址變更,郵件須改向新地址投交,新地址在原投遞區域內者,為改寄
B欠資郵件,除另有規定外,向寄件人收取欠資及欠資手續費
C無法投交收件人或經收件人拒絕收受之郵件,為無法投遞郵件正確答案
D無法投遞之國內函件,退還寄件人;無寄件人姓名、地址者,郵局逕銷毁之
C正確答案
無法投交收件人或收件人拒收之郵件,依郵件處理規則屬「無法投遞郵件」。
為什麼答案是 C
正解。郵件處理規則明文:無法投交收件人或經收件人拒絕收受者,為「無法投遞郵件」,後續才進入退回、招領或銷毀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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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無法投交收件人或收件人拒收之郵件,依郵件處理規則屬「無法投遞郵件」。
記住三組配對:改投(同區)/改寄(跨區)/無法投遞(交不出去),選項A故意把改投寫成改寄。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名詞偷換!新地址在「原投遞區域內」者為『改投』,跨區才叫『改寄』。考選部最愛這種同區/跨區陷阱。
B✕ 陷阱
欠資郵件原則上是向『收件人』收取欠資及手續費,不是寄件人。寄件人已經把郵件寄出,補收對象當然是拿到信的人。
C✓ 正確
正解。郵件處理規則明文:無法投交收件人或經收件人拒絕收受者,為「無法投遞郵件」,後續才進入退回、招領或銷毀程序。
D✕ 陷阱
無法投遞之國內函件,若無寄件人資料,須依規定『招領』後才依程序處理,不是郵局可「逕行銷毀」。實務上須經一定程序。
郵件地址變更/無法投交 名詞對照
| 情形 | 名稱 | 範圍條件 | 處理 |
|---|
| 地址變更且在原投遞區內 | 改投 | 同一投遞區 | 直接改向新址投交 |
| 地址變更且跨投遞區 | 改寄 | 跨投遞區 | 轉送新區投遞 |
| 交不出去或被拒收 | 無法投遞郵件 | 收件人端問題 | 退回/招領/依規處理 |
| 欠資 | 補收欠資 | 原則向收件人 | 加收手續費 |
A 選項把『改投』偷換成『改寄』,利用兩字只差一字製造陷阱。關鍵判別:只看『是否跨投遞區』——同區改投、跨區改寄。D 則是把『招領後銷毀』偷換成『逕銷毀』,程序被偷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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