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記帳士記帳相關法規概要113 年第 15 題單選題
依商業會計處理準則之規定,不可能同時出現於短期性及長期性投資之會計項目為何?
A避險之金融資產
B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正確答案
C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D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B正確答案
權益法投資本質為長期性持有以取得重大影響力,不會列為短期投資。
為什麼答案是 B
採權益法投資代表對被投資公司有重大影響力(通常持股 20% 以上),屬策略性長期持有,僅會列於長期投資(非流動資產),不會出現在短期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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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權益法投資本質為長期性持有以取得重大影響力,不會列為短期投資。
看到「權益法」三個字 → 只會是長期投資,秒選 B。
逐選項分析
A✕
避險之金融資產依避險標的存續期間而定,可能是短期也可能是長期,兩邊都會出現。
B✓ 正確
採權益法投資代表對被投資公司有重大影響力(通常持股 20% 以上),屬策略性長期持有,僅會列於長期投資(非流動資產),不會出現在短期投資。
C✕ 陷阱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如無活絡市場之權益工具)可依持有意圖分類為短期或長期,兩邊皆可能出現。
D✕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如債券投資)依到期日或持有期間,可列短期或長期,兩邊都會出現。
投資類會計項目分類對照
| 項目 | 短期投資 | 長期投資 | 判斷關鍵 |
|---|
| 避險之金融資產 | ✓ | ✓ | 視避險期間 |
| 採權益法之投資 | ✗ | ✓ | 具重大影響力、策略性持有 |
| 以成本衡量金融資產 | ✓ | ✓ | 視持有意圖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 ✓ | ✓ | 視到期日 |
考生易誤以為金融資產都能自由分類短長期而忽略「權益法」的特殊性。權益法之適用前提就是具重大影響力,本質即為長期策略投資,依商業會計處理準則不可能列為短期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