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記帳士記帳相關法規概要113 年第 13 題單選題
下列那一個會計項目,於編製財務報表時,不可列於資本項下?
A普通股
B海外存託憑證
C可轉換特別股
D具負債性質之特別股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具負債性質之特別股實質為負債,依 IAS 32 應列為負債而非權益。
為什麼答案是 D
具負債性質之特別股(如強制贖回、累積固定股利)實質上是發行人的合約義務,依 IAS 32「金融工具:表達」應列為金融負債,不得列於資本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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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具負債性質之特別股實質為負債,依 IAS 32 應列為負債而非權益。
看到「具負債性質」四個字直接選,這是 IFRS 實質重於形式的經典考點。
逐選項分析
A✕
普通股是最典型的權益工具,代表股東對公司剩餘財產的請求權,當然列於資本(權益)項下。
B✕ 陷阱
海外存託憑證(GDR/ADR)是以普通股為基礎在海外發行的憑證,本質仍是股權,列於權益項下。名稱陌生但別被嚇到。
C✕ 陷阱
可轉換特別股若無強制贖回或固定股利義務,仍屬權益工具,列於資本項下。題目沒說「具負債性質」就是權益。
D✓ 正確
具負債性質之特別股(如強制贖回、累積固定股利)實質上是發行人的合約義務,依 IAS 32「金融工具:表達」應列為金融負債,不得列於資本項下。
特別股分類判斷
| 特別股類型 | 有無贖回義務 | 分類 | 表達位置 |
|---|
| 一般特別股 | 無 | 權益 | 資本項下 |
| 可轉換特別股 | 無(可轉普通股) | 權益 | 資本項下 |
| 強制贖回特別股 | 有固定贖回義務 | 負債 | 負債項下 |
| 具負債性質特別股 | 實質為負債 | 負債 | 負債項下 |
考生常被「特別股」三個字誤導,直覺認為只要是「股」就列資本。但 IFRS 採實質重於形式,只要具負債性質(強制贖回、固定股利義務),不管叫什麼名字都要列為負債。關鍵字是「具負債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