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克力高蛋白隨身包 25 公克包裝,內蛋白質分離物含量 70%補充體內所需的蛋白,以 150-250 毫升水或牛奶沖泡食用,應歸列那一稅則號別?
A第 1806.90.99 號「其他第 1806 節所屬之貨品」正確答案
B第 2106.90.30 號「高蛋白質調配營養食品(蛋白質含量在 50%及以上者)」
C第 2106.90.99 號「其他未列名食物調製品」
D第 3504.00.19 號「其他蛋白質及其衍生物」
答案與詳解
巧克力本身含可可,依 HS 歸列規則,含可可之食品調製品應優先歸列第 1806 節。本品為沖泡飲用之巧克力隨身包,屬 1806.90 其他可可調製品,故歸 1806.90.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