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裝有引擎、駕駛臺、傳動軸及輪子之大客車底盤(未打造車體),應歸列那一稅則號別?
A第 8706.00.29 號「其他大客車底盤,裝有引擎者」
B第 8702.30.90 號「其他供載客十人及以上(包括駕駛人)之機動車輛」正確答案
C第 8708.99.90 號「其他機動車輛之零件及附件」
D第 8707.90.90 號「其他車身(包括駕駛臺在內)」
答案與詳解
依 HS 解釋準則通則二(a),未完成品若已具完成品之主要特徵,應歸完成品稅號。已裝引擎、駕駛臺、傳動軸、輪子之大客車底盤視為大客車,歸 8702.30.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