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會計類科政府會計106 年第 13 題單選題
乙國立大學於X1年分別收到3筆捐款共30萬元,包括指定用於資本支出18萬元、指定用於非資本支出10萬元及未指定用途2萬元,指定用於資本支出購置機器設備後並提有折舊3萬元,依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該年度乙國立大學帳列「受贈收入」科目之數額為何?
B正確答案
資本支出捐款須按折舊比例認列受贈收入,非資本及未指定全額認列:3+10+2=15萬。
為什麼答案是 B
依國立大學校務基金會計制度:指定資本支出捐款先列「受贈資本」,再按折舊數3萬逐期轉列受贈收入;非資本10萬及未指定2萬全額列受贈收入。合計3+10+2=1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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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資本支出捐款須按折舊比例認列受贈收入,非資本及未指定全額認列:3+10+2=15萬。
資本用途→依折舊金額認列;非資本及未指定→全額認列。3萬(折舊)+10萬+2萬=15萬。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12萬=10萬(非資本)+2萬(未指定),漏算資本支出捐款已提折舊3萬應轉列受贈收入的部分。
B✓ 正確
依國立大學校務基金會計制度:指定資本支出捐款先列「受贈資本」,再按折舊數3萬逐期轉列受贈收入;非資本10萬及未指定2萬全額列受贈收入。合計3+10+2=15萬。
C✕ 陷阱
27萬=30萬-3萬,誤把折舊當扣除項,方向相反。資本捐款本就不全額入收入,僅折舊部分轉列。
D✕ 陷阱
30萬為全部捐款總額,誤認所有捐款當期全列受贈收入。指定資本支出部分應列受贈資本,分期依折舊轉列。
國立大學捐款受贈收入認列原則
| 捐款類型 | 金額 | 當期受贈收入 | 說明 |
|---|
| 指定資本支出 | 18萬 | 3萬(折舊數) | 先列受贈資本,按折舊分期轉列 |
| 指定非資本支出 | 10萬 | 10萬 | 全額當期認列 |
| 未指定用途 | 2萬 | 2萬 | 全額當期認列 |
| 合計 | 30萬 | 15萬 | 即本題答案 |
國立大學的捐款收入認列採「配合原則」:非資本支出或未指定用途的捐款,收到時全額認列為受贈收入;但若捐款指定用於購置資本資產(如設備),必須先記為「受贈公積」,再隨著該資產每年提列折舊的金額,等比例轉列為受贈收入。關鍵判斷是「折舊多少、收入認列多少」,而非「扣除折舊後的餘額」。許多考生誤以為資本支出捐款要扣掉折舊後才算收入,剛好方向相反;正確做法是把非資本類全額加上,再加上資本類當年度的折舊金額,才是當年度應認列的受贈收入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