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市政府自行興建公立停車場,委託乙公司經營。由於乙未能對於該停車場內手扶梯定期進行保養,因而造成人民跌落受傷,在此等情形下甲之責任為何?
A由於實際經營管理者為乙,故甲無國家賠償法之適用
B雖然該停車場為甲所興建,然該等事故並非設置有所欠缺所造成,故無國家賠償法之適用
C雖然該停車場委託私人管理,然因該停車場仍供公共使用,故甲仍應依法負國家賠償責任正確答案
D該事故雖沒有成立國家賠償責任之可能,但甲仍須對該受傷人民負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
答案與詳解
正確!依國賠法第3條,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受損害,國家應負賠償責任。委外經營不影響公有屬性,甲仍為賠償義務機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