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考-交通行政交通行政大意110 年第 29 題單選題
旅行業區分為:
A綜合旅行業、甲種旅行業、乙種旅行業三種正確答案
B甲種旅行業、乙種旅行業、丙種旅行業三種
C特種旅行業、甲種旅行業、乙種旅行業三種
D特種旅行業、甲種旅行業、乙種旅行業、丙種旅行業四種
A正確答案
依發展觀光條例,旅行業分為綜合、甲種、乙種三類,規模與業務範圍遞減。
為什麼答案是 A
正確。依發展觀光條例第27條及旅行業管理規則,旅行業分為綜合、甲種、乙種三種,業務範圍由大到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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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依發展觀光條例,旅行業分為綜合、甲種、乙種三類,規模與業務範圍遞減。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正確。依發展觀光條例第27條及旅行業管理規則,旅行業分為綜合、甲種、乙種三種,業務範圍由大到小。
B✕ 陷阱
錯誤。沒有「丙種旅行業」這個類別,考生容易聯想建築師分甲乙丙而誤選。
C✕ 陷阱
錯誤。並無「特種旅行業」,此為杜撰名稱。正確分類最高階為「綜合」旅行業。
D✕
錯誤。旅行業只有三種而非四種,且無特種、丙種之分類。
旅行業三分類比較
| 類別 | 實收資本額(總公司) | 業務範圍 | 代表業務 |
|---|
| 綜合旅行業 | 3000萬 | 最廣 | 可委託甲種代售、包辦出國團 |
| 甲種旅行業 | 600萬 | 中 | 國內外自行招攬 |
| 乙種旅行業 | 120萬 | 最窄 | 僅限國內旅遊 |
發展觀光條例只認三種旅行業:綜合最大能組團出國、甲種只能接國內外旅客、乙種最小只做國內。考選部最愛塞「特種」「丙種」這類聽起來合理的假分類,或刻意寫成四種、五種來誤導。關鍵判斷:法條從沒給過第四類,也沒有「特種旅行業」這個詞,看到就是錯的。另一個陷阱是把「綜合」當成「什麼都不能做的最小業者」—記住綜合是最大,乙種才是最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