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障特考五等考試-圖書資訊管理中文圖書分類編目大意104 年第 19 題單選題
在《中文圖書分類法》(2007 年版)中,有些類號會加上方括弧,例如保險法規之類號為[563.71],下列有關該類目之敘述,何者錯誤?
A該類目為交替類目
B該類目又稱為選擇類目
C該類目為非正式使用類目
D該類目之下有「參見 xx」的注釋字樣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方括弧類號是「交替類目」(選擇類目),為非正式使用,注釋用「見」而非「參見」。
為什麼答案是 D
錯誤!交替類目下的注釋是「見 xx」(See xx),指示改到正式類號,而非「參見 xx」(See also)。「見」是強制轉向,「參見」是補充參考,兩者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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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方括弧類號是「交替類目」(選擇類目),為非正式使用,注釋用「見」而非「參見」。
記住:交替類目用「見 xx」,不是「參見 xx」。「見」=改去那裡找;「參見」=兩邊都可看。
逐選項分析
A✕
方括弧 [ ] 包起來的類號正是「交替類目」(alternative class),表示此處可選擇不用,改用另一個類號。敘述正確。
B✕
交替類目又稱「選擇類目」,兩者為同義詞,圖書館可依實際需求選擇要用主類號或交替類號。敘述正確。
C✕
加方括弧即表示該類目「不使用」或「非正式使用」,編目時應改歸入正式類號處。敘述正確。
D✓ 正確
錯誤!交替類目下的注釋是「見 xx」(See xx),指示改到正式類號,而非「參見 xx」(See also)。「見」是強制轉向,「參見」是補充參考,兩者不同。
《中文圖書分類法》符號意義
| 符號 | 名稱 | 意義 | 注釋用語 |
|---|
| [ ] 方括弧 | 交替/選擇類目 | 非正式使用,可選擇不用 | 見 xx |
| ( ) 圓括弧 | 複分表類號 | 附加細分使用 | 依表複分 |
| 正式類號 | 主要類目 | 標準歸類位置 | 參見 xx(補充) |
D 選項把「見」偷換成「參見」。雖只差一字,意義完全不同:「見」是告訴你「別在這裡歸類,去另一處」;「參見」是「這裡歸類後,還可參考他處」。交替類目因為非正式使用,所以用「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