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規定,需用土地人於事業計畫報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前,依法舉行公聽會,應至少舉行二場,其應辦理事項,下列敘述何者有誤?
A應於三日前將舉行公聽會之事由、日期及地點進行公告正確答案
B依土地登記簿所載住所,以書面通知興辦事業計畫範圍內之土地所有權人
C說明興辦事業概況、展示相關圖籍及說明事業計畫之公益性、必要性、適當性及合法性,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之意見
D公聽會應作成會議紀錄,並將紀錄公告周知
答案與詳解
錯誤!依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10條之1規定,應於「七日前」公告公聽會事由、日期及地點,並非三日前。題目問「有誤」,故選 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