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稅務法規大意108 年第 24 題單選題
現行我國綜合所得稅中有關特別扣除額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依所得稅法第15條第2項規定計算之稅額適用稅率在20%以上者,不適用幼兒學前特別扣除
B財產交易損失之扣除額僅於當年度財產交易所得中扣除正確答案
C納稅義務人子女就讀大專以上院校之教育學費,每人每年之扣除額以25,000元為限
D納稅義務人依第15條第5項規定選擇就其申報戶股利及盈餘合計金額按28%稅率分開計算應納稅額者,不適用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
B正確答案
依本題108年規定,B把財產交易損失限於當年度,忽略扣除不足可由以後3年度財產交易所得扣除,故B為答案。113年度起幼兒取消排富,A也成為錯誤敘述;若按現行法判斷,A、B均錯,已無唯一錯誤選項。
逐選項解析
A依所得稅法第15條第2項規定計算之稅額適用稅率在20%以上者,不適用幼兒學前特別扣除✕ 錯誤
依108年規定,減除幼兒與長照扣除額後,本人或配偶適用稅率達20%以上,幼兒學前不得扣除,A在當年為正確敘述。113所得年度起幼兒學前取消排富,不再受20%稅率限制,故A依現行制度亦為錯誤敘述。
B財產交易損失之扣除額僅於當年度財產交易所得中扣除✓ 正確
C納稅義務人子女就讀大專以上院校之教育學費,每人每年之扣除額以25,000元為限✕ 錯誤
敘述正確,非本題答案。所得稅法第 17 條規定「教育學費特別扣除:納稅義務人就讀大專以上院校之子女之教育學費每人每年之扣除數額以二萬五千元為限。但空中大學、專校及五專前三年及已接受政府補助者,不得扣除。」限額 25,000 元與本選項一致,命題當時與現行條文文字相同。
D納稅義務人依第15條第5項規定選擇就其申報戶股利及盈餘合計金額按28%稅率分開計算應納稅額者,不適用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 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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