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設備士普通考試-消防設備士消防法規概要109 年第 6 題單選題
依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管理辦法之規定,如通過消防設備士考試,取得證書日起每3年應接受講習1次或取得累計積分達160分以上之訓練證明文件,其中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舉辦或認可之講習會2小時可得到多少積分?
B正確答案
依舊法計算,講習會每小時10分,2小時共20分,選(B);但該管理辦法已於113年8月21日廢止,現行制度改依消防設備人員法及相關子法辦理。
為什麼答案是 B
正確。舊法下中央主管機關舉辦或認可之講習會,每小時積分10分,2小時合計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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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依舊法計算,講習會每小時10分,2小時共20分,選(B);但該管理辦法已於113年8月21日廢止,現行制度改依消防設備人員法及相關子法辦理。
題目問「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舉辦或認可之講習會2小時」的積分。舊法規定此類講習會、研討會或專題演講,每小時積分10分,且每項課程或講題總分以40分為限。因此2小時=10分×2=20分,對應選項(B)。但經最新法規狀態驗證,題目所引「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管理辦法」已於113年8月21日廢止;現行相當規範仍採每小時10分,故單就2小時積分結果仍為20分。
逐選項分析
A✕
10分是1小時的積分,不是2小時的總積分;若題目問2小時,應再乘以2。
B✓ 正確
正確。舊法下中央主管機關舉辦或認可之講習會,每小時積分10分,2小時合計20分。
C✕
30分無法由每小時10分、2小時計算得出,屬任意增加。
D✕
40分是舊法每項課程或講題的積分上限,不是2小時講習必然取得的積分。
本題最大陷阱有二:第一,題目問2小時,不是每小時,所以不能選10分;第二,40分是單一課程或講題上限,不是2小時直接給40分。另須注意,題目引用的管理辦法已廢止,考現行法時不能再使用「每3年160分」作為有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