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會計類科會計審計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與審計法)109 年第 1 題單選題
依預算法規定,下列敘述①有國防緊急設施或戰爭之情事,行政院應提出特別預算 ②有重大災變之情事,總統得提出特別預算 ③有依法律新設機關之情形,行政院應提出追加預算 ④有國家經濟重大變故時,行政院得提出特別預算 ⑤有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之情事,行政院應提出特別預算,何者正確?
D正確答案
預算法中「特別預算」與「追加預算」的提出皆為「得」(具裁量權)而非「應」(強制),且預算案的提出機關專屬於「行政院」,絕非總統。
逐選項解析
A僅①③⑤✕ 易錯陷阱
①③⑤皆錯誤。依預算法第83條及第79條規定,提出特別預算或追加預算皆為「得」提出,而非「應」提出。法律賦予行政機關財政彈性,非強制規定。
B僅①⑤✕ 易錯陷阱
①⑤皆錯誤。國防緊急設施、戰爭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行政院是「得」提出特別預算,選項錯在「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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