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會計類科會計審計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與審計法)109 年第 19 題單選題
下列有關審計相關事項之敘述,何者正確?
A審計機關對於審計事務,為辦理之便利,得委託其他審計機關辦理,其審計結果由原委託之審計機關決定之
B審計人員依法獨立行使其審計職權,除其主管機關監察院之外,不受其他機關或人員干涉
C審計機關處理重要審計案件,在審計部以審核會議,在審計處(審計室)以審計會議決議行之
D審計機關應經常或臨時派員赴各機關就地辦理審計事務;其未就地辦理者,得通知其送審,並得派員抽查之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本題測驗審計法通則,重點在於審計獨立性(不受任何干涉)、會議名稱(審計部為審計會議)及辦理方式(就地辦理或送審抽查)。
為什麼答案是 D
依審計法第 12 條規定,審計機關應經常或臨時派員赴各機關就地辦理審計事務;未就地辦理者,得通知其送審,並得派員抽查之。敘述完全符合法條。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本題測驗審計法通則,重點在於審計獨立性(不受任何干涉)、會議名稱(審計部為審計會議)及辦理方式(就地辦理或送審抽查)。
秒解口訣:「部對計、處室對核」(審計部=審計會議),且審計獨立是「絕對不受干涉」(無監察院例外),直接選出 D。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依審計法第 7 條規定,審計機關委託其他審計機關辦理審計事務時,其審計結果由「受託審計機關」決定之,而非原委託機關。
B✕ 陷阱
依審計法第 10 條規定,審計人員依法獨立行使其審計職權,不受干涉。法條並無「除監察院之外」的例外規定,即便是主管機關也不能干涉個案審計。
C✕ 陷阱
依審計法第 8 條規定,重要審計案件在審計部以「審計會議」,在審計處(室)以「審核會議」決議行之。選項將兩者名稱完全顛倒。
D✓ 正確
依審計法第 12 條規定,審計機關應經常或臨時派員赴各機關就地辦理審計事務;未就地辦理者,得通知其送審,並得派員抽查之。敘述完全符合法條。
審計法總則核心考點對照
| 考點項目 | 法規內容 | 常見陷阱 |
|---|
| 委託辦理 | 結果由「受託審計機關」決定 | 誤導為由原委託機關決定 |
| 獨立職權 | 依法獨立行使,不受干涉 | 加入「除監察院外」等例外贅字 |
| 重要案件會議 | 審計部:審計會議 / 審計處室:審核會議 | 將審計與審核兩詞互換 |
| 辦理方式 | 就地辦理,或通知送審並抽查 | 誤導為僅能書面審查 |
考選部最愛在會議名稱上玩文字遊戲,將審計部的「審計會議」與審計處室的「審核會議」互換;另外也常加入「除監察院外」的贅字來破壞審計獨立性的絕對原則,考生務必留意法條的絕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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