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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會計類科會計審計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與審計法)1094單選題

依預算法規定,裁減經費與預算節減暫列為準備之下列敘述①兩者皆屬對歲出預算執行之通案作為 ②裁減經費需經行政院會議決議及總統以令裁減之 ③預算節減則由行政院協商主管機關後核定 ④裁減經費後不能動支,但預算節減後仍得專案申請行政院核准動支,何者正確?

A僅①②
B僅②③
C僅③④
D僅②④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D
正確答案
裁減經費屬通案、須院會決議+總統令;預算節減由行政院核定並得專案申請動支。

為什麼答案是 D

②④皆正確。裁減經費程序嚴格(院會決議+總統令),效果為永久消滅;預算節減暫列準備,仍保留動支彈性,須專案報行政院核准。

考點:通案vs個案考點:核定程序考點:動支差異考點:預算執行調整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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