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會計類科會計審計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與審計法)112 年第 5 題單選題
依預算法之規定,附屬單位預算與單位預算(均含分預算)執行有顯著差異,針對附屬單位預算及其分預算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配合業務需要得於預算外增加收入及支出,併入決算辦理
B遇經營環境發生重大變遷或正常業務之確實需要,經行政院核准後得於預算外先行辦理
C預算外先行辦理事項,其中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之轉投資,應補辦以後年度預算
D不得於預算所定外動用公款,亦不得於預算外增加債務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附屬單位預算(營業、作業基金)具營運彈性,可預算外增加收支,與單位預算嚴守法定用途不同。
為什麼答案是 D
此為預算法第25條對「單位預算」之限制:不得於預算所定外動用公款、增加債務。附屬單位預算因營運需要享有彈性,不適用此嚴格限制,套錯對象故錯誤。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附屬單位預算(營業、作業基金)具營運彈性,可預算外增加收支,與單位預算嚴守法定用途不同。
看到「不得於預算外...」就是單位預算的規定,套到附屬單位就是錯的。
逐選項分析
A✕
依預算法相關規定,附屬單位預算配合業務需要,得於預算所列數額外,逕行辦理增加收入及相對支出,併入決算辦理,敘述正確。
B✕
預算法第88條但書規定,遇經營環境發生重大變遷或正常業務之確實需要,經行政院核准者,得先行辦理再補辦預算,屬營運靈活條款,敘述正確。
C✕
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轉投資等資本門事項,因影響重大,先行辦理後應補辦以後年度預算以資控制,符合預算法規定。
D✓ 正確
此為預算法第25條對「單位預算」之限制:不得於預算所定外動用公款、增加債務。附屬單位預算因營運需要享有彈性,不適用此嚴格限制,套錯對象故錯誤。
單位預算 vs 附屬單位預算執行彈性
| 項目 | 單位預算 | 附屬單位預算 | 法條 |
|---|
| 預算外動支 | 嚴格禁止 | 得配合業務增加收支 | §25 vs §88 |
| 預算外辦理 | 不得為之 | 經行政院核准可先行 | §88但書 |
| 增加債務 | 不得於預算外增加 | 依業務需要彈性運用 | §25 |
| 補辦預算 | 不適用 | 資本門事項須補辦 | §88 |
D 選項文字本身是預算法第25條真實條文,但適用對象是「單位預算」。題目問附屬單位預算,故把單位預算的限制套在附屬單位上即為錯誤。考選部最愛這種「條文內容真但張冠李戴」的陷阱。
會計審計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與審計法)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