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會計類科會計審計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與審計法)112 年第 7 題單選題
有關會計人員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會計人員於不影響公務範圍,得兼營會計師業務
B主辦會計人員,應自後任接替之日起10日內交代清楚
C會計檔案遇有遺失、毀損等情形,如已盡良善管理人應有之注意,即無須再呈報上級主計機關、所在機關長官與所管審計機關
D各機關會計憑證、會計報告及記載完畢之會計簿籍等檔案,於總決算公布或令行日後,應移交所在機關管理檔案人員保管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會計檔案於總決算公布或令行日後應移交機關檔案管理人員保管,D正確。
為什麼答案是 D
依會計法規定,會計憑證、報告及簿籍等檔案於總決算公布或令行日後,應移交機關管理檔案人員保管,此為正確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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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會計檔案於總決算公布或令行日後應移交機關檔案管理人員保管,D正確。
抓「檔案保管移交」與「兼職限制」「交代期限」「遺失呈報義務」四個關鍵詞逐一比對即可秒殺。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會計人員依規定不得兼營或執行會計師業務,非僅限「不影響公務範圍」即可兼營。
B✕ 陷阱
主辦會計人員交代期限依相關規定並非10日,此為誤植期限,選項敘述與規定不符。
C✕ 陷阱
會計檔案遇遺失、毀損等情形,仍應呈報上級主計機關、機關長官及審計機關,並非盡良善管理即可免報。
D✓ 正確
依會計法規定,會計憑證、報告及簿籍等檔案於總決算公布或令行日後,應移交機關管理檔案人員保管,此為正確敘述。
會計人員行為與責任相關規定總整理
| 項目 | 規定內容 | 相關法條 | 備註 |
|---|
| 兼職限制 | 不得兼營會計師、律師業務 | 會計法第110條 | 絕對禁止,無例外條款 |
| 交代期限 | 主辦會計人員5日內;佐理會計人員2日內 | 會計法第114條 | 自後任接替之日起算 |
| 檔案遺失 | 應即呈報上級主計機關、機關長官及審計機關 | 會計法第109條 | 未盡善良管理人注意者另予懲處 |
| 檔案移交 | 總決算公布或令行日後,移交機關檔案人員保管 | 會計法第83條 | 由主辦會計人員辦理移交 |
本題常見陷阱是把「應呈報」偷換成「已盡善良管理即可免報」,或把交代期限、兼職限制的具體規定數字/範圍模糊化,考生需熟記會計法對會計人員義務與檔案處理的明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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