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
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會計類科會計審計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與審計法)11010單選題

有關會計人員之敘述,何者為非?

A各該政府所屬各機關主辦會計人員及其佐理人員之任免、遷調、訓練及考績,由各該政府之主計機關依法為之
B各該政府所屬各機關之會計事務,由各該管主計機關派駐之主辦會計人員綜理、監督、指揮之
C主辦會計人員與所在機關長官因會計事務發生爭執時,由中央主計機關統一處理之正確答案
D會計人員不得兼營會計師、律師業務,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兼任公務機關、公私營業機構之職務
答案與詳解
C
正確答案
主辦會計人員與機關長官發生爭執時,應由「該管上級機關」之主管長官及主辦會計人員處理,而非中央主計機關。

為什麼答案是 C

敘述錯誤,為本題正解。依會計法第 110 條規定,主辦會計人員與機關長官因會計事務發生爭執時,應由「該管上級機關之主管長官及其主辦會計人員」處理,而非由中央主計機關統一處理。

考點:主計人事超然考點:主計職責超然考點:會計爭執處理考點:兼職限制
載入中…

會計審計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與審計法) 相關題目

想練更多會計審計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與審計法)考古題?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Download on theApp Store即將推出Google Play
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