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會計類科會計審計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與審計法)110 年第 13 題單選題考點:總會計制度核定權責考點:非常事件會計報告
有關會計制度之敘述,何者為非?
A中央及地方政府總會計制度之設計、核定,統一由中央主計機關為之正確答案
B非常事件所應編造之會計報告各表,由主計機關按事實之需要,參酌會計法之規定分別定之
C各單位會計所需編製之會計報告各表,應按基金別編造之
D非政府機關代理政府事務者,其報告與會計人員之報告發生差額時,應由會計人員加編差額解釋表
A正確答案
總會計制度應由中央主計機關『會同該政府』核定,非單獨由中央主計機關為之,A說法有誤。
逐選項解析
A中央及地方政府總會計制度之設計、核定,統一由中央主計機關為之總會計制度核定權責✓ 正確
總會計制度之設計、核定,中央政府由中央主計機關為之,地方政府則應會同該地方政府為之,並非統一皆由中央主計機關獨自辦理,此為錯誤敘述。
B非常事件所應編造之會計報告各表,由主計機關按事實之需要,參酌會計法之規定分別定之非常事件會計報告✕ 易錯陷阱
非常事件之會計報告編造方式,法無明文全部規定,實務上確由主計機關參酌會計法規定分別訂定,敘述正確。
C各單位會計所需編製之會計報告各表,應按基金別編造之✕ 錯誤
D非政府機關代理政府事務者,其報告與會計人員之報告發生差額時,應由會計人員加編差額解釋表✕ 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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