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會計類科會計審計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與審計法)112 年第 15 題單選題
下列關於預算之執行何者正確?
A預算之執行,遇國家發生特殊事故而有裁減經費之必要時,得經立法院之審議,呈請總統以令裁減之
B繼續經費之按年分配額,在一會計年度結束後,未經使用部分,經核准者,得轉入下年度支用
C會計年度結束後,各機關已發生尚未收得之收入,應即轉入下年度列為下年度收入
D會計年度結束後,其經費未經使用者,應即停止使用。但已發生而尚未清償之債務或契約責任部分,經核准者,得轉入下年度列為以前年度應付款或保留數準備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預算執行遇特殊事故由行政院決議裁減;年度結束未收收入列以前年度應收款,未使用經費停止使用,但已發生債務經核准可保留。
為什麼答案是 D
預算法第72條明定,經費未經使用者應即停止使用;但已發生而尚未清償之債務或契約責任部分,經核准者,得轉入下年度列為以前年度應付款或保留數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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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預算執行遇特殊事故由行政院決議裁減;年度結束未收收入列以前年度應收款,未使用經費停止使用,但已發生債務經核准可保留。
看到「裁減經費」找「行政院會議」;看到「尚未收得收入」找「以前年度應收款」;看到「繼續經費」找「直接轉入(免核准)」。掌握這三個關鍵字即可秒殺本題。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預算法第71條規定,遇國家發生特殊事故而有裁減經費之必要時,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呈請總統以令裁減之,而非經立法院審議。
B✕ 陷阱
預算法第76條規定,繼續經費之按年分配額,在一會計年度結束後,未經使用部分,「得轉入下年度支用之」,依法不須「經核准」。
C✕ 陷阱
預算法第72條規定,會計年度結束後,各機關已發生尚未收得之收入,應即轉入下年度列為「以前年度應收款」,而非下年度收入。
D✓ 正確
預算法第72條明定,經費未經使用者應即停止使用;但已發生而尚未清償之債務或契約責任部分,經核准者,得轉入下年度列為以前年度應付款或保留數準備。
會計年度結束後之帳務處理
| 項目 | 處理原則 | 例外與備註 | 法源依據 |
|---|
| 尚未收得之收入 | 轉入下年度列為「以前年度應收款」 | 絕對不可列為「下年度收入」 | 預算法第72條 |
| 未經使用之一般經費 | 應即停止使用 | 已發生債務/契約責任「經核准」可保留 | 預算法第72條 |
| 繼續經費未使用部分 | 得轉入下年度支用 | 「不須」經核准即可直接轉入 | 預算法第76條 |
考選部常在預算保留規定中玩「經核准」的文字遊戲。繼續經費未用完依法「得轉入」,不須核准;一般經費的保留則必須「經核准」。此外,未收得收入應列為「以前年度應收款」,常被選項偷換成「下年度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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