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文化行政類科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105 年第 3 題單選題考點:罰鍰考點:停工
依照地方制度法之規定,地方自治團體無權裁處下列何種行政罰?
A罰鍰
B勒令停工
C停止營業
D公布違反義務者之姓名或名稱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地方制度法允許地方自治條例設罰,但其他行政罰只限停工、停業、吊扣執照等,不含公布姓名。
逐選項解析
A罰鍰罰鍰✕ 錯誤
罰鍰是地方制度法明文允許自治條例規定的行政罰類型。考試常把它和其他裁罰性不利處分混在一起考,但罰鍰本身是最典型、最穩的授權項目。
B勒令停工停工✕ 錯誤
勒令停工屬於地方制度法第26條列舉允許的「其他行政罰」之一。只要題目問地方自治團體依地方制度法有無權裁處,勒令停工是有列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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