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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教育行政類科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10527單選題

法律解釋應從下列何種解釋方法開始?

A論理解釋
B文義解釋正確答案
C歷史解釋
D目的解釋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法律解釋的起點一定是文義解釋,先看條文文字通常意義,再視需要進一步作體系、歷史、目的或論理解釋。

為什麼答案是 B

文義解釋是法律解釋的出發點,先依法律文字、通常語意、用語習慣理解規範內容。若文字仍不清楚,才進一步搭配目的、歷史、體系等方法。

考點:論理解釋考點:文義優先考點:歷史解釋考點:目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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