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衛生技術類科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113 年第 15 題單選題
甲、乙及丙等三位好友決定成立一家有限公司,有關有限公司之成立與組成,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甲、乙及丙應以全體之同意,訂立章程,簽名或蓋章,置於本公司
B甲、乙及丙之出資,得以公司事業所需之技術抵充之
C公司資本總額,應由各股東全部繳足,但得分期繳款正確答案
D公司章程應載明所營事業
C正確答案
有限公司資本總額須由股東全部繳足,重點是「不得分期繳款」,C 把禁制說成可以。
為什麼答案是 C
此敘述錯誤,正是本題答案。有限公司資本總額應由各股東全部繳足,法律明文禁止分期繳款,也不得向外招募;選項把「不得」改成「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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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有限公司資本總額須由股東全部繳足,重點是「不得分期繳款」,C 把禁制說成可以。
看到有限公司成立題,先抓三句:全體同意訂章程、技術可抵充、資本不得分期繳款。
逐選項分析
A✕
此敘述正確。有限公司股東應以全體同意訂立章程,並簽名或蓋章,章程也要置於本公司。題目三人是股東,須共同完成此成立文件。
B✕
此敘述正確。有限公司股東出資不只限現金,也可以用公司事業所需的財產或技術抵充。考選部常考「技術出資」不是股份有限公司專屬。
C✓ 正確
此敘述錯誤,正是本題答案。有限公司資本總額應由各股東全部繳足,法律明文禁止分期繳款,也不得向外招募;選項把「不得」改成「得」。
D✕
此敘述正確。有限公司章程的必要記載事項包含公司名稱、所營事業、股東資料、資本總額及各股東出資額等;所營事業必須寫入章程。
有限公司成立與出資高頻考點
| 考點 | 正確規則 | 常見陷阱 | 本題選項 |
|---|
| 章程成立 | 全體股東同意訂立章程並簽名或蓋章 | 誤以為多數決即可 | A |
| 出資方式 | 現金外,得以債權、財產或技術抵充 | 誤認技術不能出資 | B |
| 資本繳納 | 資本總額須全部繳足,不得分期繳款 | 把不得分期改成得分期 | C |
| 章程內容 | 章程應載明所營事業等事項 | 漏看必要記載事項 | D |
有限公司跟股份有限公司最大差異之一,就是資本總額必須在設立時「一次全繳」,公司法明文禁止分期繳款。考選部最愛設陷阱把「不得分期繳款」改成「得分期繳款」,或暗示可以延後出資。判斷關鍵很簡單:只要是有限公司談資本,看到任何「分期」「部分先繳」「日後補足」字眼就錯。這條規定是為了保護債權人,確保公司成立時就有足夠財產基礎,跟股份有限公司可分次催繳的彈性完全不同,千萬別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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