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法制行政法105 年第 14 題單選題考點:刑事優先原則考點:想像競合從一重
有關行政罰法上處罰競合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一行為同時觸犯刑法及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者,由於兩者性質不同得併予處罰正確答案
B一行為違反數個行政法上義務而應處罰鍰者,依法定罰鍰額最高之規定裁處
C一行為違反數個行政法上義務而應處罰鍰及其他種類之處罰者,得併予裁處
D數行為違反數個行政法上規定者,應分別處罰之
A正確答案
一行為不二罰:刑事優先,行政罰鍰原則不再處。A 稱「得併予處罰」錯誤。
逐選項解析
A一行為同時觸犯刑法及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者,由於兩者性質不同得併予處罰刑事優先原則✓ 正確
一行為同時觸犯刑法與行政法義務時,依行政罰法第 26 條「刑事優先原則」,原則上依刑事法律處罰,不再裁處罰鍰;僅其他種類行政罰(如沒入、吊照)可併罰。稱「得併予處罰」錯誤,為本題答案。
B一行為違反數個行政法上義務而應處罰鍰者,依法定罰鍰額最高之規定裁處想像競合從一重✕ 錯誤
行政罰法第 24 條第 1 項:一行為違反數個行政法義務而應處罰鍰者,依法定罰鍰額最高之規定裁處,屬「想像競合從一重」的精神,敘述正確。
C一行為違反數個行政法上義務而應處罰鍰及其他種類之處罰者,得併予裁處✕ 錯誤
D數行為違反數個行政法上規定者,應分別處罰之✕ 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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