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法制行政法105 年第 8 題單選題考點:考績法免職考點:法律保留
關於對公務員為一次記二大過懲處處分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公務員一次記二大過者,免職
B懲處之事由,應由法律明定之
C性質上屬於實質之懲戒處分
D應由行政法院以判決方式處罰之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一次記二大過免職屬實質懲戒,應循公務員懲戒程序,非由行政法院判決。
逐選項解析
A公務員一次記二大過者,免職考績法免職✕ 錯誤
依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平時考核獎懲互相抵銷後,一次記二大過者,年終考績列丁等,應予免職。此為正確敘述。
B懲處之事由,應由法律明定之法律保留✕ 錯誤
釋字第491號明白指出,對公務員免職屬於重大影響身分之處分,其構成要件(懲處事由)應以法律定之,符合法律保留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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