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局 專業職(二)外勤 郵遞業務郵政法規大意112 年第 30 題單選題
依郵件處理規則規定,無法投遞或依規定不予寄遞而不能退還寄件人之郵件,應由原寄郵局招領揭示多久,屆期無人領取者,為無著郵件?
B正確答案
無法投遞且不能退還之郵件,原寄郵局應招領揭示1個月,屆期無人領取即為無著郵件。
為什麼答案是 B
依規定,無法投遞或不予寄遞且不能退還寄件人之郵件,由原寄郵局招領揭示1個月,屆期無人領取即為無著郵件。
考點:一般招領期間考點:無著郵件揭示考點:幹擾選項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無法投遞且不能退還之郵件,原寄郵局應招領揭示1個月,屆期無人領取即為無著郵件。
緊抓題幹「不能退還」與「原寄郵局招領」,秒記「1個月」變無著郵件;一般郵局招領才是15天。
逐選項分析
A一般招領期間✕ 陷阱
15天為「一般郵件」無法投遞時的招領期間,並非無著郵件的招領揭示期間,屬於誘答選項。
B無著郵件揭示✓ 正確
依規定,無法投遞或不予寄遞且不能退還寄件人之郵件,由原寄郵局招領揭示1個月,屆期無人領取即為無著郵件。
C幹擾選項✕
2個月並非郵政法規中關於郵件招領或無著郵件揭示的法定期間,為幹擾選項。
D幹擾選項✕
3個月並非郵政法規中關於郵件招領或無著郵件揭示的法定期間,為幹擾選項。
郵件招領與無著郵件期間對照
| 郵件狀態 | 處理方式 | 法定期間 |
|---|
| 一般郵件無法投遞 | 通知收件人招領 | 15天 |
| 不能退還寄件人之郵件 | 原寄郵局招領揭示 | 1個月 |
| 無著郵件後續處理 | 中華郵政公司銷燬或變賣 | 揭示期滿後 |
考生極易將「一般郵件招領期間(15天)」與本題「無著郵件招領揭示期間(1個月)」混淆。請緊抓題幹「不能退還寄件人」與「原寄郵局招領」這兩個關鍵字,即可避開15天的陷阱,秒選1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