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局 專業職(二)外勤 郵遞業務郵政法規大意112 年第 25 題單選題考點:期間計算
甲112年8月18日交寄掛號郵件,經按址投遞2次而無法投交收件人,於112年8月23日通知招領,請問屆期未領日期為何?
A112年9月2日
B112年9月4日
C112年9月6日
D112年9月7日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掛號郵件招領期間自通知招領之次日起算15日;本題8/23通知,次日8/24起算15天,屆滿日為9/7。
逐選項解析
A112年9月2日期間計算✕ 錯誤
112年9月2日為起算10日,並非法定之15日招領期間,故不正確。
B112年9月4日期間計算✕ 錯誤
112年9月4日為起算12日,並非法定之15日招領期間,故不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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