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社會工作師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106 年第 11 題單選題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中有關障礙鑑定及需求評估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身心障礙者對障礙鑑定及需求評估有異議者,應於收到通知書之次日起六十日內,以書面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重新鑑定及需求評估,並以三次為限
B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申請重新鑑定及需求評估,應全額負擔相關作業費用;其異議成立者,應退還之
C身心障礙者障礙情況改變時,應自行向主管機關申請重新鑑定及需求評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發現身心障礙者障礙情況改變時,得以書面通知其於六十日內辦理重新鑑定與需求評估正確答案
D身心障礙證明有效期限最長為三年,身心障礙者應於效期屆滿前六十日內向戶籍所在地之主管機關申請辦理重新鑑定及需求評估
C正確答案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對鑑定有異議應於30日內申請重新鑑定(限1次)並負擔40%費用;證明效期最長5年,屆滿前90日需重新申請。
為什麼答案是 C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14條規定,障礙情況改變時應自行申請重新鑑定;主管機關發現改變時,得以書面通知其於「60日內」辦理重新鑑定與需求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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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對鑑定有異議應於30日內申請重新鑑定(限1次)並負擔40%費用;證明效期最長5年,屆滿前90日需重新申請。
記住關鍵數字:異議「30日、1次、40%費用」;效期「最長5年、屆滿前90日」;主管機關通知重新鑑定為「60日」。
逐選項分析
A✕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13條規定,對鑑定及需求評估有異議者,應於收到通知書之次日起「30日內」提出申請,且以「1次」為限,而非60日內、3次。
B✕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13條規定,申請重新鑑定及需求評估,應負擔「40%」之相關作業費用,而非全額負擔;若異議成立則退還該費用。
C✓ 正確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14條規定,障礙情況改變時應自行申請重新鑑定;主管機關發現改變時,得以書面通知其於「60日內」辦理重新鑑定與需求評估。
D✕ 陷阱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14條規定,身心障礙證明有效期限最長為「5年」,身心障礙者應於效期屆滿前「90日內」申請辦理重新鑑定及需求評估。
身心障礙鑑定與需求評估關鍵數字
| 項目 | 期限/次數 | 費用/效期 | 法源依據 |
|---|
| 異議申請重新鑑定 | 收到通知次日起30日內(限1次) | 負擔40%費用 | 身權法第13條 |
| 主管機關通知重新鑑定 | 書面通知後60日內 | 無 | 身權法第14條 |
| 身心障礙證明效期 | 屆滿前90日內申請重新鑑定 | 最長5年 | 身權法第14條 |
身心障礙鑑定程序有三組數字必考:異議申請30日(超過就失效)、重新鑑定費用40%(由申請人負擔,不是全額也不是半數)、證明效期最長5年且須在屆滿前90日申請換發。關鍵判斷是「30日異議期」與「90日換證期」都在測時效管理,前者保障救濟權、後者確保服務不中斷;而40%自負額設計是為避免浮濫申請但兼顧可近性。實務最常錯把異議期30日跟主管機關處理時限60日搞混,或誤以為證明跟健保卡一樣10年效期。記憶口訣:異議要快(30日)、換證要早(提前90日)、自付不過半(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