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工作平等法中,關於促進工作平等措施,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同時撫育子女二人以上者,其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應合併計算,最長以最幼子女受撫育二年為限
B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得繼續參加原有之社會保險,原由雇主負擔之保險費,免予繳納
C受僱者任職滿一年後,於每一子女滿三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至該子女滿三歲止,但不得逾二年正確答案
D原由受僱者負擔之保險費,得遞延三年繳納
答案與詳解
錯誤敘述,為本題正解。103年修法已將申請門檻由「任職滿1年」下修為「任職滿6個月」。只要任職滿6個月,於子女滿3歲前即可申請最長2年的育嬰留職停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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