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以強暴方式壓制X反抗,從X身上取得現金五千元後,又喝令X交出手上金錶,X正要將手錶脫下,正巧有巡邏警察經過,甲於是倉皇離去。前述情形,甲應成立何罪?
A強盜取財既遂正確答案
B強盜取財未遂
C預備強盜取財
D不成立犯罪
答案與詳解
甲以強暴方式壓制X反抗,致X不能抗拒,並已從X身上取得現金五千元,該當刑法第328條第1項強盜取財既遂罪。雖後續喝令交付金錶因警察經過而未得手,但前階段取得現金部分已既遂,不影響本罪之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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