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一般民政類科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105 年第 14 題單選題
依立法院組織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立法院會議,以院長為主席,立法院院長應本公平中立原則,維持立法院秩序,處理議事
B立法院於必要時,得增設特種委員會;並依憲法增修條文第 12 條之規定,得設修憲委員會
C每屆立法委員選舉當選席次達 5 席且席次較多之 3 個政黨得各組成黨團;席次相同時,以抽籤決定組成之。立法委員依其所屬政黨參加黨團。每一政黨以組成 1 黨團為限;每一黨團至少須維持 5 人以上正確答案
D立法院院長因事故不能出席時,以副院長為主席;院長、副院長均因事故不能出席時,由出席委員互推一人為主席
C正確答案
立法院黨團組成門檻為當選席次達3席且席次較多之5個政黨,每一黨團至少須維持3人以上。本題為選非題,C項數字與現行規定不符。
為什麼答案是 C
黨團組成正確要件為:當選席次達『3席』且席次較多之『5個』政黨,每一黨團至少須維持『3人』以上。本選項所述數字與此三項法定要件不一致(題型為選錯誤敘述,凡將席次、政黨數或維持人數任一改寫者即屬錯誤),故為本題正解。讀者作答時應將選項原文逐字與「3席/5政黨/3人」對照,任一不符即可判錯。
考點:院長職權與中立考點:特種與修憲委員會考點:黨團組成門檻考點:主席代理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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