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何者非巴黎公約中有關不構成專利侵害之情形?
A其他同盟國家之船舶暫時或偶然進入該同盟國領海時,在該船舶上使用構成專利內容之設計於船體、機械、艙柱及迴轉裝置或其他附屬物者
B其他同盟國家之船舶暫時或偶然進入該同盟國領海時,在該船舶上使用非專為船舶需要之設計於其附屬物者正確答案
C其他同盟國家之航空器暫時或偶然進入該同盟國時,在該航空器的構造或操作上使用構成專利內容之設計者
D其他同盟國家之陸上車輛暫時或偶然進入該國時,在該陸上車輛的構造或操作上使用構成專利內容之設計者
答案與詳解
巴黎公約免責要件是『專為船舶需要』才不構成侵害。若『非專為船舶需要』(例如船上販售的商品),則不在豁免範圍內,仍構成專利侵害,故本題要選 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