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消防警察人員類別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包括消防法及施行細則、災害防救法及施行細則、爆竹煙火管理條例及施行細則、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緊急救護辦法、緊急醫療救護法及施行細則、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火場指揮及搶救作業要點)115 年第 3 題單選題
依消防法規定,各級消防機關未依規定設安全衛生專責單位或置專責人員,經中央主管機關或上級機關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處新臺幣多少罰鍰?
A2 萬元以上 20 萬元以下
B3 萬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正確答案
C4 萬元以上 40 萬元以下
D5 萬元以上 50 萬元以下
B正確答案
依消防法第43-2條,消防機關未設安全衛生專責單位且屆期未改善,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為什麼答案是 B
依消防法第43-2條規定,各級消防機關未依規定設安全衛生專責單位或置專責人員,經通知限期改善而屆期未改善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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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依消防法第43-2條,消防機關未設安全衛生專責單位且屆期未改善,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針對消防機關自身未落實職安規定(如未設專責單位)的罰鍰,請牢記「3萬至30萬」這個專屬級距。
逐選項分析
A✕
依消防法第43-2條規定,罰鍰額度為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並非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
B✓ 正確
依消防法第43-2條規定,各級消防機關未依規定設安全衛生專責單位或置專責人員,經通知限期改善而屆期未改善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C✕
依消防法第43-2條規定,罰鍰額度為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並非4萬元以上40萬元以下。
D✕
依消防法第43-2條規定,罰鍰額度為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並非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
消防法近年修法重點罰則 (職安與資訊權)
| 違規事項 | 裁罰物件 | 罰鍰額度 | 法條依據 |
|---|
| 未設安全衛生專責單位/未提供防護裝置 | 各級消防機關 | 3萬~30萬 | 第43-2條 |
| 火災時未提供搶救必要資訊 | 工廠/化學品倉庫管理權人 | 3萬~300萬 (化學品10萬~500萬) | 第43-1條 |
| 未指派專人至現場協助救災 | 工廠/化學品倉庫管理權人 | 50萬~1000萬 (無化學品5萬~300萬) | 第43-1條 |
本題測驗民國113年(2024年)因應屏東明揚大火後,消防法大幅修正所增訂的「消防人員安全衛生防護專章」罰則。考生須特別注意,這是針對「消防機關」自身違規的裁罰,額度為3萬至30萬元,與對一般場所管理權人的重罰(動輒百萬千萬)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