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消防警察人員類別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包括消防法及施行細則、災害防救法及施行細則、爆竹煙火管理條例及施行細則、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緊急救護辦法、緊急醫療救護法及施行細則、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火場指揮及搶救作業要點)115 年第 5 題單選題
依消防法、服勤人員訓練與專業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規定,高層建築物之防災中心或地下建築物之中央管理室,應置服勤人員,並經主管機關或經中央主管機關登錄之專業機構施予一定時數之訓練,領有合格證書,始得充任;任職期間,並應定期接受複訓。前述所謂施予一定時數之訓練,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初訓不得少於 14 小時正確答案
B初訓不得少於 16 小時
C初訓不得少於 18 小時
D初訓不得少於 20 小時
A正確答案
高層建築或地下建築服勤人員初訓時數依法不得少於14小時,複訓不得少於7小時,證書有效期為3年。
為什麼答案是 A
依服勤人員訓練與專業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初訓訓練時數不得少於14小時,本選項敘述完全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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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高層建築或地下建築服勤人員初訓時數依法不得少於14小時,複訓不得少於7小時,證書有效期為3年。
記住口訣「初14、複7」,服勤人員初訓最低14小時,複訓最低7小時,缺課達時數即退訓。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依服勤人員訓練與專業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初訓訓練時數不得少於14小時,本選項敘述完全正確。
B✕
初訓時數法定最低為14小時,並非16小時,此為數字干擾選項,敘述錯誤。
C✕
初訓時數法定最低為14小時,並非18小時,此為數字干擾選項,敘述錯誤。
D✕
初訓時數法定最低為14小時,並非20小時,此為數字干擾選項,敘述錯誤。
服勤人員初訓與複訓規定對照表
| 訓練類別 | 最低時數 | 缺課退訓門檻 | 證書有效期間 |
|---|
| 初訓 | 14小時 | 2小時以上 | 3年 |
| 複訓 | 7小時 | 1小時以上 | 3年 |
考生易將服勤人員初訓(14小時)與複訓(7小時)時數混淆,或與防火管理員(初訓12小時)等其他證照時數搞混。務必精準記憶「初14、複7」的專屬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