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消防警察人員類別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包括消防法及施行細則、災害防救法及施行細則、爆竹煙火管理條例及施行細則、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緊急救護辦法、緊急醫療救護法及施行細則、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火場指揮及搶救作業要點)115 年第 19 題單選題
依據爆竹煙火管理條例規定,下列何種場所及其基地內,不得施放爆竹煙火?
A正確答案
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15條明定7類高危險場所及其基地內絕對禁止施放爆竹煙火,加油站即屬其中之一。
為什麼答案是 A
依據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15條第1項第2款,加油站、加氣站、漁船加油站及其基地內,明確禁止施放爆竹煙火。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15條明定7類高危險場所及其基地內絕對禁止施放爆竹煙火,加油站即屬其中之一。
看到『加油站、油槽、彈藥庫、公共危險物品場所』等與『火、油、爆』相關的高危險場所,直接選它!學校、政府機關不在母法禁止清單內。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依據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15條第1項第2款,加油站、加氣站、漁船加油站及其基地內,明確禁止施放爆竹煙火。
B✕
學校及其基地內並未列於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15條第1項的7款禁止施放場所清單中。
C✕
文化中心及其基地內同樣未列於該條例第15條的禁止施放場所清單中,非母法明定禁止區域。
D✕
縣市政府及其基地內未列於該條例第15條的禁止施放場所清單中,不屬於法定絕對禁止施放之場所。
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15條:禁止施放爆竹煙火之場所
| 類別 | 禁止施放場所 | 記憶關鍵字 |
|---|
| 石化與油氣 | 石油煉製工廠、加油站、加氣站、漁船加油站、儲油裝置之油槽區 | 油、氣、加油站 |
| 爆裂物與火藥 | 彈藥庫、火藥庫 | 彈藥、火藥 |
| 高壓與危險物品 | 可燃性氣體儲槽、公共危險物品與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及處理場所 | 高壓氣體、公共危險物品 |
| 爆竹煙火本業 | 爆竹煙火製造、儲存及販賣場所 | 製造、儲存、販賣 |
考生易將『學校、公園、醫院』等地方自治條例或噪音管制法規中限制的場所,與母法第15條明定的『高危險場所』混淆。本題考的是『母法』絕對禁止的場所,必須精準對應第15條的7款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