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身障五等-教育行政類科教育法規大意108 年第 30 題單選題
行政程序法中規定,「行政行為,非有正當理由,不得為差別待遇」,乃符合下列何種立法原則?
A法律保留原則
B比例原則
C信賴保護原則
D平等原則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禁止無正當理由差別待遇 = 平等原則的核心內涵,行政程序法第6條明文規定。
為什麼答案是 D
行政程序法第6條:「行政行為,非有正當理由,不得為差別待遇」,即平等原則的明文化,要求等者等之、不等者不等之。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禁止無正當理由差別待遇 = 平等原則的核心內涵,行政程序法第6條明文規定。
看到「差別待遇」四字,直接連結平等原則,秒選 D。
逐選項分析
A✕
法律保留原則指涉及人民權利義務事項須有法律依據,與差別待遇無關,屬行政程序法第4條依法行政範疇。
B✕ 陷阱
比例原則講求手段與目的相當(適當性、必要性、衡量性),規定於行政程序法第7條,容易與平等原則混淆但著重「手段強度」而非「對待差異」。
C✕
信賴保護原則保障人民對行政行為的合理信賴,規定於行政程序法第8條,與差別待遇議題無直接關聯。
D✓ 正確
行政程序法第6條:「行政行為,非有正當理由,不得為差別待遇」,即平等原則的明文化,要求等者等之、不等者不等之。
行政程序法四大原則速記
| 條號 | 原則 | 核心概念 | 關鍵字 |
|---|
| 第4條 | 依法行政 | 受法律及一般原則拘束 | 依法 |
| 第6條 | 平等原則 | 非有正當理由不得差別待遇 | 差別待遇 |
| 第7條 | 比例原則 | 適當、必要、衡量 | 手段目的 |
| 第8條 | 誠信信賴 | 誠實信用、保護信賴 | 信賴 |
考生容易在平等原則與比例原則間猶豫。秒殺口訣:看到「差別待遇」=平等;看到「過度、必要」=比例。本題題幹直接引用行政程序法第6條原文,關鍵字「差別待遇」直接指向平等原則。